从昨天开始,很多人的朋友圈都被重疾险新规过审的消息刷屏了:
不少保险营销人员以催单促单为目的误读新闻,甚至造成消费者情绪恐慌。
究竟新规过审意味着什么?
将会产生哪些变化?
对消费者有何影响?
真的有必要“尽早下手”吗?
今天小骆驼将从专业视角给大家解读: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点,重疾险的定义修改目前已经过审,但仍然在走流程待发布。
在正式发布之前购买重疾险,理赔按照旧规来;
在正式发布之后购买重疾险,理赔按照新规来。
也就是说,目前购买重疾险,还是遵循旧规。
那么新旧规定究竟有何区别呢?小骆驼扒了规定原文之后帮大家整理出来了:
以上表格中提出的三点都没有什么争议。在详细解释之前,小骆驼先特别提醒大家一点,许多营销文案都误导消费者,指出新版规定中会将原位癌剔除。
实际上,原位癌本身在新旧版本的重疾定义中都并非强制保障项目。往往是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时额外给出的保障。
具体大家可以参考2020年6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就《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相关问题明确答复如下:
解释清楚这一误区后,我们再来看看上述表格中提出的三点,具体如何影响了消费者的利益。
1、疾病种类增加
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保障范围得到了扩增;
同时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也有了进一步的分级,这意味着原本可以按照重症赔付的疾病,以后只能按照轻症赔付保额的30%了,表面上看赔付比例降低了。
但实际上是以更贴近国际化标准、对广大消费者更公平的方式来定义。
2、赔付条件描述更加规范统一
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使定义更加准确规范,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
根据医学实践,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
不仅使赔付条件更加客观,并且减少了理赔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歧义和纠纷。
从以上两点看,新规上线,长远上一定是有利于整个市场的健康运作的。尽管狭义上看可能有人会觉得甲状腺分级属于“利空”,毕竟甲状腺癌的发病率较高,占重疾获赔比例高。
但在旧规之下,甲状腺疾病的获赔程度与其治疗所需本身就不成正比,从个人角度来说可以钻空子,但钻空子的人多了,行业就会对整个消费者群体起到反噬作用。
所以小骆驼认为更趋向科学和公平的新规是必然也是必须的。
客观上说,新旧定义于个体而言各有优势,关于有没有必要当前抢购实际上没有太多纠结空间。
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肯定都要。
本身重疾险就是一个不断配置的过程,随着未来医疗通胀的上涨和产品形态的优化,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再去迭代保障,增加保额。
面对新旧定义交界点,我们完全可以将两者搭配起来,吸取两边的优势。同时,也对未来产品形态和保险市场新规的变化保持一个开放的态度。
至于以催单为目的来曲解本次新闻的营销人员,大家大可不必理会。这个行为其实跟催生日单有异曲同工之处,只是找一个刺激点来促成交易。
如果要较真,小骆驼觉得,对于保险的购买时机问题,某种程度上很契合这句话:最好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早一天获得保障总是好的。
前提是!你从内心认可保险的价值,觉得个人和家庭需要有一部分资产配置用于风险托底。
且认可用一笔小的资金来撬动未来的风险带来的较大经济损失,优于存一笔钱用于看病、用于“以保万一”的做法,那么你自然也有自己内心的节奏。
相反,假设你心有疑虑,不管外界催化因子再多,冲动之下的决定都很可能导致后悔。
小骆驼总结:
认知范围决定人生路径和选择。
所以小骆驼做的只是从客观的角度解读信息,具体决定大家大可不必受外界主观观点的影响。根据自身情况和认知来选择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