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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余额转移,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参保人员医保关系由本市转移至外省市,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对其个人账户资金进行清算。账户有结余的,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其账户结余资金汇入指定的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账户。
参保人员社会医疗保险的关系由深圳市转移至外省市,深圳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实际缴纳情况对其个人账户资金进行结算。如果有结余的部分,会直接转入到新参保地的医保账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