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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是社保的补充保险,也是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一种保险。由于我国医疗费用逐年上涨,社保难以支撑群众的治疗负担,国家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推出了大病医疗保险。在社保的基础上,减轻群众看病的经济压力。
如果参保人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即可由大病医疗保险进行报销,报销比例以医疗费用的高低分段制定,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
大病医疗保险不算社保,但是也是由政府引导的一种医疗保险,是新农合和城镇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可以让大病患者获得更多的经济帮助。而大病医疗保险为了帮助特定的人群,对20种重大疾病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方式给予医疗费用报销,共计报销比例不会低于90%。
这20种疾病包括食道癌、胃癌、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唇腭裂、肺癌、结肠癌、直肠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I型糖尿病、脑梗死。
严格意义上来说大病医疗保险并不是社保,但是也是具有公益性质的保险,由政府每年从统筹基金中拨款用于大病医疗保险筹资,帮助大病患者减轻经济压力。如果参保人发生了较大金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无法承担的医疗费用。
如果要报销的话,参保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用结算清单等材料前往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经过定点医院审核后,定点医院将信息上报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过审核,合格的参保人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