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意外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由于意外事故而受到意外伤害,并且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附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附表”)中所列举的残疾且按照附表完成前述残疾鉴定,保险公司将向受益人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金额等于附表中所列明的残疾给付比例乘以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事故之日起第 180 天治疗仍未结束,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第 180 天的身体情况按照附表完成的残疾鉴定决定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给付。对于第 180 天后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发生的变化,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程度未达到或不属于附表中所列明的伤残类别与等级,保险公司将不支付任何意外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