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意外险是可以重复投保并且重复报销的。因意外而身故可以同时获得理赔,发生的医疗费在一家理赔后另一家只在剩余部分的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赔付。
意外保险作为人身保险的一部分,在对被保险人身故进行理赔时,是可以叠加进行的。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产品,一旦发生身故情况,受益人可以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因为,保险赔付不赔付的关键在于标的价值。以财产保险为例,通常都是以实际损失金额与被保险额度中较低者为赔付限额。
案例解析:
假设你分别在A公司和B公司都买了意外险,在A公司的意外险保额是20万,意外医疗是4万。在B公司的意外险保额是10万,意外医疗是1万。两家的意外医疗都是100元的免赔额。
某一天,不小心弄伤了手,在医院治疗手花了1000元。当要申请索赔的时候,就可以选择A公司或者B公司来理赔,无论哪家公司,都会支付900元(因为100元的免赔额)。
假设A公司支付了900元,可是A公司同时也会在医疗单据上盖上“已在A公司赔付900”这样的字眼,所以然后我们拿到B公司的话,B公司就不会支付任何保险金。因为对于你们家来说,还有100元的意外医疗费用没有报销,但是100元又属于B公司意外医疗险免赔额内的,所以B公司不会支付。
意外险等人身保险产品,是可以购买多份的。若发生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会根据合同的保障责任进行赔偿。一般情况,多份意外险对于意外身故或者残疾的保障责任,是可以累计赔付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进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多份意外险对于这部分的保障责任,则是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进行赔偿的,不累计赔付。
意外险的理赔一般分为以下三种:
1、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金需要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才能获得赔付,保险公司按伤残等级相对应的比例支付保险金。
2、意外医疗意外医疗遵循“花多少赔多少”的准则,如果分别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买了意外险,并且都包含意外医疗,那么几家保险公司共同赔付的意外医疗的费用是不会超过的实际开销的。而且有些费用如果社保已经报销了,保险公司也同样不会再赔付了。
3、住院津贴只要是因意外住院,就会有住院津贴,这部分是可以重复理赔的。意外身故、残疾属于主险的责任,凡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达到一定程度的残疾,对应的赔偿金是可以叠加的。如果投保人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险各50万,被保险人不幸发生了意外,只要符合理赔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齐全,投保人就可以获得两家保险公司100万的赔付。 不过虽然可以叠加给付,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意外险就可以无限地购买。出于防范道德风险的考虑,保险公司会规定一个最高额度或者购买份数,一旦超过这个范围,保险公司就会拒保。如果想要获得较高的保障金额,最好集中在1-2家保险公司投保,避免分散至太多家保险公司,以免被怀疑有恶意骗保的嫌疑。 意外医疗的费用是各家公司按比例赔付,合起来最高是100%,不能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开销,但意外伤害和意外残疾是根据合同约定的保额进行赔付的。综上所述,能否多家保险公司叠加赔付,首先要看所购买的意外险产品包含哪些保险责任,然后再看意外事故引起了什么样的后果,需要进行哪项理赔。意外险虽然便宜,也不要贪多,大家对保险的需求不仅限于这一种,应当合理分配保费支出,来获取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