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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普通医疗保险相比,综合医疗保险的特点如下:
1、保障范围广。综合医疗保险对各种住院和门诊费用都提供了广泛的保障,其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住院床位费、检查检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此外其保险责任还包括对门诊医疗费用、某些康复治疗的费用。
2、保费高。由于保障范围宽泛,综合医疗保险的保费比普通医疗保险的要高。
3、风险共担。综合医疗保险合同中都会确定一个比较低的免赔额,并规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对费用的分担比例,实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和被保人共同承担的做法来防范道德风险的发生。
4、补充作用。综合医疗保险从主要有综合型大病高额医疗保险、补充型大病高额医疗保险,有的综合医疗保险包含有预防保健服务费用。可见它主要作用与那些社保没有的个人或团体提供较为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