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疾险的赔付,其实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一度以为买了重疾险,有了重疾可以马上得到一笔赔偿金。但等到真正要去理赔的时候,才发现保险公司对其设置了很多“坑”,这才惊觉抱怨“原来保险就是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其实这种想法略有偏颇,购买保险本就是我们与保险公司订立的合同契约行为,与其抱怨保险公司设置“坑”,倒不如购买之前就把条款的内容看明白,把问题都考虑清楚。
一、关于病种:保监会对25种重疾是怎么规定的?
不管哪家公司,也不管是什么产品,保险行业协会对25种疾病都进行了统一的规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而且,这25种重疾是占据重疾险理赔的95%,其中癌症占60%。
比如,以下是某家公司对恶性肿瘤的定义:
像特殊的双耳失聪、双目失明、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这些有的会对理赔的年龄有一定要求。
再比如以下对双耳失聪和双目失明的定义:
二、关于赔付:重疾险都是确诊即赔?
确诊即赔的:1种
实施了约定手术的:5种
达到某种特定状态的:19种
以下是6种必保疾病:保监会对这6种疾病的定义是一样的。
6种必保疾病中,确诊即赔的是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另外5种需要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才可理赔: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或反射治疗)、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
以下是19种其他疾病,保险公司会在理赔年龄上做变化。
如3岁前,出现语言能力丧失的情况,双耳失聪、双目失明,A公司不赔,B公司可能要延迟到期满3岁后受理。
总之,这25种都是保监会做了规定的,6种必保的疾病内容是规定死了的,其他19种疾病是保监会允许保险公司在理赔年龄上做变化的。
三、关于功能:能解决的实际问题?
实质:可以涵盖治疗费和后期的康复费用,收入补偿费用等。
比如癌症,需要长期住院治疗,需要大额的医疗费,很多都拿不出来这么多钱。有的卖车卖房,有的甚至直接放弃。
购买重疾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患者积极医治。
总结:重疾险确诊即赔的说法并不严谨。
确诊即赔的:1种
实施了约定手术的:5种
达到某种特定状态的:19种
这25种重疾是占据重疾险理赔的95%,其中癌症理赔占60%。所以不用过多考虑重疾险病种的种类和数量,只要条款包含了这25种重大疾病,就足够了。
另外,对于25种重疾中的其他19种疾病的定义,还是应该注意下各个产品对于年龄的规定问题,注意下是否有坑,是否有不合理的地方。
这种说法,只对了三分之一。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重疾险保障的是治疗花费巨大,且在较长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
01 确诊即赔
比如,大家都知道的「恶性肿瘤」,治疗周期很长,通常要花费几十万,且在5年康复期内都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对于这类疾病,是确诊即赔的。
02 达到特定状态赔付
而有些疾病,听起来也很严重,但其实不同的患者表现差别很大。
比如,「脑中风后遗症」,极轻微的患者在进行输液治疗之后,只留下轻微的后遗症,不影响后期的工作和生活;
而严重的患者,甚至会瘫痪,生活无法自理,不仅收入中断,还需要家人照顾。
如果仅是确诊为脑中风就能获得赔付,那么,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需要理赔的案件就大幅增加,重疾险的保费会比现在要高很多。
对于这类疾病,是达到特定状态才会赔付。
03 采取特定治疗手段
还有一种是采取了特定治疗手段才会赔付。
以治疗「冠心病」为例,严重的冠心病,需要实施冠状动脉搭桥术,花费高昂,会予以赔付;
不严重的冠心病,采用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等治疗手段,花费并不高,不予以赔付。
所以,确切地说,重疾险有3种赔付方式:确诊即赔,达到特定状态和采取特定治疗手段。
不完全确诊就赔
因为重大疾病不仅是一种,而是几十种
理赔方式大致分下来可以分为3种:
1、确诊就赔:比如癌症,只要罹患癌症就进行赔付;
2、达到某种程度:比如植物人、瘫痪、深度昏迷等等,需要达到多长时间之后才能理赔;
3、手术之后理赔:比如心脏病之类的,需要做好手术之后才能理赔。
希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