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待期定义
等待期又称免责期或观察期,健康保险的保单中常规定一个等待期或观察期,等待期或观察期多为180天,被保险人在等待期或观察期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任。等待期或观察期结束后,健康保险责任才正式生效。(1)
如果在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导致患上重疾,则保险公司很有可能只会赔你所交的保费,而不是保额了。有的特殊条款连所交保费都是不赔的。
二、设定等待期的原因
为什么我们购买到的保障生效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呢?因为从统计学来看,如果客户是怀着自杀的念头、或者已经有了要住院、可能发生重疾的体症,并且为此购买了相应保险打算骗取保费,那么他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或冒着生命风险熬过等待期才能实施行动,这种概率已经小到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的程度。因为有道德风险的存在,保险公司没有办法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所以用等待期作为一种防范道德风险的手段,防止投保人明知道自己身患或将发生重疾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保险理赔的行为,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也是保险公司的一种抵御逆选择的行为 。
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天、180天、365天,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了。
三、特别提示
原则上是在同等保障利益下的重疾险选等待期越短的越好。90天和180天是重疾险里最常见的,只要身体正常的话180天的等待期也是能接受的。至于1年等待期也是有的,购买重疾险最重要的还是看条款是否适合自己,比如说健康告知项、轻症保障责任,和理赔条款。
首先,买重疾险时需要健康告知甚至有的人是需要体检的,如果是已经患病是不能够达成保险公司的要求的,保险公司也不会把产品卖给你,毕竟这涉及到日后的赔偿,保险公司也会谨慎一些。
重疾险购买后的等待期和观察期:
等待期:一般是十天之内(根据保险公司而定)在这期间是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考虑的时间,投保人是可以在这期间内终止合同的。
观察期:重疾险的保障比较高保额也比较高,所以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会在合同内添加三个月到一年不等的观察期,被保人在观察期内患合同上的重大疾病是不给予赔偿,退回保费并终止合同。如果没有在观察期内患合同上的重大疾病,等观察期到了合同就会立即生效。
有些重大疾病是有潜伏期的,例如癌症,在日常生活中是很难发现的,查出来的时候就会很严重了,投保人在买保险时可能并不知道患重病了,或者有的人已经知道自己患病而故意隐瞒病情,如果没有观察期的话,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要承担责任的,保险公司就会觉得自己很吃亏,这也是保险公司设置观察期的原因。
如果你想更早得到保障的话是可以在挑选产品时看一下观察期这一栏,毕竟买重疾险产品也是为了自己的保障,还是多了解重疾险知识之后挑选一款最合适的产品。
重疾险的等待期:是保险公司针对“重疾保障”的免责期:如果等待期内确诊重疾、轻症或者其他符合理赔条件的重疾类理赔,保险公司免责;保单被撤销;保险公司一般会退回首期保费。如果等待期内有其他症状,则要视乎保单条款而决定是否需要向保险公司补充申报。目前,对于重疾险而言,等待期是90天或者180天;等待期越短的产品更优,即90天等待期的产品,比180天等待期的要好;由于重疾险的重疾理赔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疾病,如果在短期内(例如等待期内)就出现理赔,表明此疾病在投保之前就存在的可能性相当高,只是尚未诊断,因此保险公司的风险较高;等待期是对于保险公司的一种保护。如果重疾险同时附有身故理赔,则不受等待期限制。意思是说,例如买了附带身故保障功能的重疾险,第二天就不幸身故,保单都会发生全额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