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理赔,首先有这两个误区。
误区一,有些人对保险公司有着天生的偏见,虽然他可能没买过保险,或者说没有被保险公司拒赔过,但就是觉得保险公司是一个坑人的地方。
实际上这种担心是完全没有根据也没有必要的,我们购买保险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讲是和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而之后有关保险的所有细节都是按合同来执行的,包括理赔。
要知道,在一份保险产品面市的时候,已经考虑了理赔概率,而且关于理赔的界定合同中都写得一清二楚。
大家之所以会有这种偏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客户对保险期望过高,二保险代理人前期未告知清楚,导致客户对类似免责条款等细节忽视。
所以为了避免之后遇到扎心的情况,建议投保前自己先研究清楚产品再准确投保。
误区二,如果我有认识做保险的朋友,是不是能得到更多理赔额?
为什么这么说?我们必须意识到保险公司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体系,最开始我们会接触到保险代理人,挑选好一款产品后我们会和核保员打交道,之后理赔又有专门的理赔员,理赔失败还有可能会和协谈员有接触,而整个流程并不是你认识的一位朋友所能决定的。
只要符合保险合同,只要是标准件,就能如期实现理赔。如果不是标准件,可能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遇到理赔纠纷也会按专业的流程来进行。
所以千万不要寄希望于一个人,于情于理这都不是一个科学合理的办法。
2、如何才能将理赔事件处理得比较到位?
摒弃了上面提到的两种偏见后,小骆驼现在要说的是理赔过程中要做的几件事,也许能帮大家更好地实现理赔。
一,确定自己所购保险所能承保的责任范围。这个理解起来很简单!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一份重疾险,当你因为骑小黄车不小心摔断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只能是被直接拒赔!因为这个时候你需要的是一份意外险。
二,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留相应的单据。一旦遇到保险事故,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保险客服人员会告诉你接下来需要准备的一些资料和流程,避免自己病急乱投医。
保险公司对此的规定一般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该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完成报案。如若未在10日内及时通知到保险公司,其中造成的一些无法确定的部分,例如保险事故的原因、损失程度等,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再一个就是保留好各种单据,包括看病、买药、发票等收据,因为只有交齐了资料保险理赔才正式开始,否则会影响理赔时间。
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像由于意外造成的被保人残疾等情况,则不需要太着急提交资料,最好等残疾评定结果出来以后,再和医药费一起申请理赔,具体的大家可咨询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意见。
三,重视受益人问题。保险受益人的选择对于像寿险、年金险等险种来说非常关键。如果受益人不明确,就会大大影响理赔的速度。
拿寿险举例,一旦被保险人身故,如果在合同上选的是法定受益人,这种情况下身故保险金将作为遗产的形式来处理,也就是说被保险人的父母、子女、配偶都是具备继承权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定受益人也就相当于未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