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保险契约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个主体的风险,合理计收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以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提供资金补偿或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从世界上各国保险业发展历史和保险立法的实践来看,一般提到保险其共同的概念就是指商业保险,保险法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也是商业保险。我国保险法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吸收和借鉴国外保险立法的成功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明确规定了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业保险活动。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它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具体条约,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