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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局获悉: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按不低于180元/人的标准进行缴纳。其中,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而享受医保的待遇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另外, 如果城乡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其个人缴费部分是有补助的。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成员、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及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其个人实际缴费金额的60%给予补贴。
一般情况下,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这主要是因为医疗保险包含了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情况,每一种缴费金额的计算并不一致。
不过,在2018年,也有些人群是可以免交医疗保险费用的,其中包括了70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等人群。
201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费用,根据不同地区,其缴费档次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缴费标准为180元/人,有的地方甚至高至360元/人。
而2018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年参保缴费的,其缴费标准是:1-5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6-10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缴纳。11月份以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当年度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