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一、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2、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3、以上两者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二、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所需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5、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大病医疗保险是一种集体互助行为,投保人每年向市、区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投保人患大病治疗期间,根据所需医疗费的数额,投保人将得到大病医疗保险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人民币。
国家规定大病医保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使用的。只要你入院时刷了医保卡,确诊疾病属于大病医保范围,医院就会自动上报社保局,然后启动大病医疗储备金。
一、大病医疗保险申请程序:
1、被保险人亲自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注意是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査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交给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
二、报销大病医疗保险的手续:
大病保险待遇如果在本地就医直接划卡结算,无需另行报销。
若是在异地报销,需要选择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后3个月内,持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原件)到各地有关部门办理理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