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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救助对象需要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要带上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农合本(即个人病历本)、住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等资料办理报销,如果是母婴捆绑参合,尚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婴儿出生证复印证。
2017年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是给予医疗费负担比较重,是给予参保人员一项补助。符合二次报销的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申请人申请报销前需参加新农合,如住院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超过起付线再进行大病保险报销。未有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不能享受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为:2万元(含2万元)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为50%;2万元以上~5万元(含5万元)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为60%;5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20万元(含20万元)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为75%;20万元以上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比例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