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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照顾弱势群体,我国推出“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根据“一老一小”大病医保制度划定的城镇老年人参保范围是:凡具有北京市非农业户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其中,女性年满50周岁的居民,也可参保。非北京市户口的学生,按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也可自愿选择参保。
针对“一老一小”看病就医问题,从2007年起,北京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将“一老一小”,即城镇无保障老人和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涉及人群分别为25万人和200万人左右。
大病医疗保险的原则为“保大病”,主要解决城镇老年人、学生及婴幼儿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此外,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也被纳入报销范围。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到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按学年)100元,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