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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大病保险,它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具体的病种各保险公司也有不同。
商业大病保险包括的疾病主要有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6、终末期肾病;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三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语言能力丧失;23、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而如今的各家保险公司除上述病症为重大疾病外,还有多种病症也列为了重大疾病。
同样是重大疾病保险,不同保险公司的条款可能不一样,承保的疾病范围也会有细微差别。《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重大疾病险必须保的6种疾病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其余则是由保险公司依据保监会的重疾定义规范自由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