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大病救助保险救助对象是: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只要您符合上面的任一条件都可以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救助的申请条件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没有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是不能享受大病救助的,但是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对于困难群众家庭出现罹患重病、发生重大意外和变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经区政府批准,最高可救助2万元。临时救助的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社会救助工作站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