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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需要看具体所在城市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与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相同。如果是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在6个月到12月左右。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可以帮助参保人解决更多的医疗费用。如果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则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这一部分医疗费用。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不定,需要看具体的参保地区规定。根据我国大部分地区医保的相关规定,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从半年到12个月不等。以成都市为例,成都市的地区的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为6个月,当参保人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本人申报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待遇。
其中还规定了,如果参保人中断缴费4个月以上,则重新缴费视为首次参保,生效时间清零计算。但是参保人员需要注意,这里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都是住院费用,普通的门诊类医疗费用不享受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的报销。
一般情况下,不同地区关于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生效时间的规定不同,一般是半年左右。当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生效后,参保人可以享受这样的报销待遇:
1. 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7%;
2. 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10000元到30000元以内的,报销比例为80%;
3. 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30000元到50000元以内的,报销比例为85%;
4. 经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50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