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重疾险是可以用保单借款的,各家保险公司均有所不同,举例如下: 在主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主合同累积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申请贷款。每次贷款的期限最长为 6 个月,金额最低为人民币 1000 元,且不超过主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 80%扣除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后的余额,最终以保险公司审核通过的贷款金额为准。贷款本息应在贷款期满之日前(含当日)偿还。如投保人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仅用于举例,具体细则请以产品条款为准) 当现金价值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时,主合同效力中止。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我记得是可以的,如果遇到紧急情况的话可以通过保单借款取得一笔现金的,借款的最高额度是保单现金价值的80%吧,只要能在6个月之内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是不会对保险合同造成什么影响的,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能按时还款的话,可能会导致保险合同失效哦。
重疾险的保单如果累积有现金价值,是可以用保单借款的,借款期限最长为6个月,借款的最低额度为人民币1000元,最高额度为保单当时现金价值的80%。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那么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当所欠的贷款本息额度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时,主合同效力终止,对于合同效力终止期间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重疾险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可以用保单贷款,但要注意按时足额还款,以免造成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发生保险事故却得不到赔偿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