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只要您所患重疾是保单上载明的,且病情符合赔付标准的,就可同时获得多家保险公司的赔偿。按照合同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保险合同就会终止。如果所买的大病险是附加险,那么主险的合同也会要求终止。这意味着,多份“大病险”也能叠加给付。
大病险也就是重大疾病,是属于现金赔付型的保险,理赔时凭专科医生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理赔,跟我们住院期间发生的治疗费、检查费、床位费、药费等的开销发票3额没有关系,而是跟您与各个保险公司合同签定的赔偿额度有关,每个合同公司都要履行合同责任。不要太担心!
您所购买的大病险没有冲突,由于人的生命价值是无法衡量的,只要您有能力那么你可以同时投保多家保险公司或者在一家保险公司多次投保都不是问题,当发生理赔时,如果达到赔付标准,那么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必须赔付。当然,超过一定保额限制,保险公司会要求您体检、提供财务报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