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横琴琴童一号产品信息介绍
投保年龄:28天-55周岁
基本保额:10-50万
保险期间:终身
缴费年限:趸交、3年、5年、10年、 15年、18年、19年、20年
犹豫期:15天
横琴琴童一号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2)合同已交保险费。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为A、B、C、D、E五组,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五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五次时,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多次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对于相邻两次确诊初次发生的不同组别的重大疾病,当且仅当后次重大疾病确诊初次发生日期自前次重大疾病确诊初次发生日期已届满180天,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后次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中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项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项中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两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无论一项或多项),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4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项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项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合同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达到三次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同时确诊初次发生一项或多项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或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金额最高的一项保险金。
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被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含18周岁生日当天)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的200%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②合同已交保险费。


横琴琴童一号是横琴人寿与大童保险合作推出的一款重疾险新产品,备受用户青睐。那么,横琴琴童一号怎么样?保险产品具有交费期间有创新、重疾分组优以及保费豁免等优势,下面看看具体的介绍。
横琴琴童一号优势
1、交费期间有创新
横琴琴童一号的交费期间有趸交、3年、5年、10年、15年、18年、19年、20年交,投保者可灵活选择,按需配置保险计划,并且保险条款有19年缴费期间,投保保险产品更加划算,因此值得选购。
2、轻症、中症给付比例高
20种中症不分组累计可赔付2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36种轻症不分组累计可赔付3次,每次赔付40%基本保额;保险产品轻症和中症赔付比例高,因此如您投保保险产品,能获得全面的健康呵护。
除此之外,横琴琴童一号的高发轻症全部覆盖,其中慢性肾功能障碍与轻微脑中风还升级为中症,提高了赔付比例,受益的还是被保人。
3、重疾分组优,赔付多
横琴琴童一号包含了112种重疾,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跑移植等都涵盖;分为5组,恶性肿瘤单独分组,每组均可赔一次,高发重疾的分布相对比较均匀,设定贴心。
4、多重保费豁免
保险产品自带被保险人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功能,可附加投保人重疾、特定疾病、身故豁免功能,多重保费豁免功能更贴心,因此保险产品十分适合夫妻互保或者家长为子女投保,多重豁免更加周到。
横琴琴童一号不足
这款产品比较隐蔽的一个不足是部分疾病理赔存在年龄限制,例如如“双目失明”、“双耳失聪”、“语言能力丧失”、“单目失明”、“视力严重受损”、“单耳失聪”、“听力严重受损”等,限制在3周岁以后才能获得保障;“严重哮喘”,只保障到25周岁,对于一款号称保障终身的产品而言,有些微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