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您的情况,想要更改保险合同是可以的,而且是不需要经过受益人同意的。不过大家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一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验收
收到保险合同时应查验是否有下列文件:合同正本;保险条款;保险费正式收据;现金价值表。
二、信息核对
核对投保人及保险人的姓名、证件号码。清楚自己每期所交保费及下一期保费扣收的日期,避免保单失效。并清楚合同上写明的交费期间(交多长时间)保险期间(保多长时间)是否与当时保险代理人所说的一致。对合同正本及保费收据上所有的项目应逐条核对,如有错误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及业务员予以更正。一般在收到合同之后有十天的犹豫期,可以仔细核对,如果在问题都是可以找保险公司更改,这些步骤都是不需要经过受益人同意的。
这个问题的回答当然是可以的啦!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种情况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变更合同内容;另一种情况是投保人必须进行的变更,如风险程度增加的变更。否则,投保人会因违背合同义务而承担法律后果。
明确来讲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利他合同当中第三人的权利,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讲利他合同的第三人并不享有实际上的请求权,但是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关要素与要件,利他合同的第三人享有履行请求权,具体到个案当中,利他合同不经受益人同意是否需要经过受益人同意需要具体区分。若合同内容的改变本身即导致受益人固有利益的受损,则需要经过其同意。此外若受益人对于获得该种利益具有某种相当的期待,也需要经过其同意。
投保人如申请变更保单内容(如更改交费方式,更改投保人或受益人,更改身份证明文件,更改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增加保险金额等)应认真填写变更申请书,随同保单通过业务员或本人亲自送(寄)到保险公司,及时办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