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保险人因某些原因造成保费无法及时缴纳,是可以延迟缴纳保费的。在应交保费日期延后60天内,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仍然有限,这便是缴纳保费的宽限期,同时在这个期间内,缴纳逾期保费也不会收纳利息。但超过宽限期后仍未缴纳相应的保费,保险合同则会中止保障,此后需向保险公司提出复效,才能重新享有保险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根据规定宽限期是为60天。在宽限期内,即使没有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过了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交纳续期保费,则保险合同将会中止。
保险续费延期的这段时间叫做宽限期,时间为保单生效日对应缴费日后60天内,在此期间,如果有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是承担责任的。但若过了60天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交纳续期保费,则保险合同将会中止。保险中止后,只有提出复效,才会重新恢复效力。
另外,短期保险是没有保险宽限期的。
针对投保人在缴费时期可能出现的现金紧张、一时难以筹集保费的情况,各家保险公司都设定了60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投保人基本上有宽松的时间筹措或向亲朋好友借钱,或调整自身理财计划筹集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