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按照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并不是同一人,在这种情况下,若投保人没有指定谁来继承保单的话,保单现在应归属于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而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如果无法证明保单的保费是投保人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的财产,那么保单的权利首先应切割一半给投保人的配偶,剩下的再由包括配偶在内的所有继承人平均分配。
值得说明的是,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同一人的话,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投保时都会指定一个受益人来继承保单权益,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单应归属于受益人。
我有个亲戚也是跟你叔叔差不多的情况。那个亲戚身故了之后,那份保单就变成他的孩子、老婆、父母共同拥有的财产了。所以按道理来说,投保人身故,保单应该是属于他指定或法定的继承人的。所以说,你的叔叔给他孩子投的那份保险现在应该归属于他的孩子、老婆和父母。
就您所说的这种情况,这份保单现在应属于投保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份保单要怎么处理取决于全部继承人的共同意见。目前这份保单的效力尚存,若想要保单以后继续生效,需要全部继承人的一致同意,选定一个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关系的人来成为新的投保人,如:被保险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
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的保单都会有投保人保费豁免的功能。若投保人的死亡在保费豁免范围内,则这份保单后续保费无需再缴纳而保单仍然有效。若投保人的死亡没有在保费豁免范围内,想要这份保单继续生效则需要变更新的投保人,进而继续缴纳剩余保费,当然也可以选择让保险公司退回之前所缴纳的全部保费。但是无论做什么样的决定,都要经过全部继承人的一致同意。只要其中有一人不同意,这个决定就无法执行。
所以,为了避免全部继承人意见不一致而导致的纠纷,大多数人在投保时可以在保险合同上标明指定的保单继承人或者受益人,也可以选择在身故前作遗嘱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