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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了社会保险后,参保人领取了社会保障卡应该及时激活,否则无法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激活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1. 参保人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开卡银行的营业网点激活,激活后可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
2. 参保人在医保的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门诊、住院、挂号登记等业务,可以直接开启社保的功能。
3. 参保人在医保的定点药店使用社会保障卡购买药物的时候,先插入医保卡,再插入社会保障卡,即可使用。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到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代理银行激活,从领卡的半年之内,参保人需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和社会保障卡到合作银行的网点启用金融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
如果参保人实在是无暇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激活,委托他人办理,需要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参保人的身份证、委托书等资料。参保人一定要注意,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激活社会保障卡,则将会导致社保卡被挂失,参保人需要先开启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再到社保机构的指定地点解挂社保服务。
到就近的开卡代理银行即可,银行服务人员会提示您如何操作。但是要注意,社保卡激活有两个账户,一个是社会保障账户,激活的是社会保障功能;还有一个是银行账户,激活的是金融功能。两个账户是独立的,资金不能互转,需要分开开通。
激活社保卡的时候一定要修改初始PIN码,一般为“123456”或者“000000”,参保人要修改为自己的密码,并且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安全。
可能有的参保人不想要金融账户,但是随着后期社保业务需要金融账户的服务,建议各位参保人还是开通为好,避免影响以后的社保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