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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失业后无论以何种形式再就业,只要个人或企业按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其失业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与建立个人帐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其次,原来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