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但保险法也规定已投保的人寿险业务继续有效,投保的财产险及一年期的限就破产清算掉了。其规定的原文是”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想用通俗的话来回答这个问题:
(1)保险公司的成立是有严格的条件的,需经过国务院审批,拿到一个牌照才可以开立,就像设立银行一样,不是资金实力雄厚就可以开。保险公司不同于其他类型企业,它以人民的生命为保险目标,所以具有一定社会属性。为了社会稳定,在审批时,除了考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一般会参考企业的社会背景和政治背景,是不是具有社会责任感。这就能解释为什么许多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很难获得独立外资牌照,一般会和中资背景企业合作才会拿到审批资格,而这种中资背景一般多为国企、央企。而国资保险公司同样需具备资金实力和社会实力。
举两个例子: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工银安盛人寿”)由全球市值最大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全球最大保险集团AXA安盛集团、全球500强央企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合资。中意人寿:由意大利忠利保险有限公司(ASSICURAZIONI GENERALI)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合资组建的人寿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会。看到很多回答都列举了保险法,依法规定,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清算的。那这里主要解释破产后,后续会怎样解决,依据保险法第92条,破产清算的保险公司必须转让所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也就是老百姓的保险合同仍然合法有效,必须由另一家保险公司接盘,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接盘,那么依法由国务院指定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这种指定是强制的。也就解释了上面所说的保险公司的社会属性,涉及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国家必须兜底。
(3)保险公司何为大?何为小?通常大家认为听过名字的保险公司为大,听过名字来源于广告和身边相传。先说一下保险公司的广告,其实打广告的保险公司多为综合性金融集团,运营的不止保险业务,就像平安,它的银行和零售金融也是业务的主要板块,所以需要广告,那么它的产品成本自然会上升。泰康也同理,其运营很大板块包含了资产管理、投资、涉及到了地产等方面,也是需要管理。再说身边相传的保险公司,如太平、国寿等,属于老牌的国有保险公司,运营时间较长,伴随着60后、70后、80后成长,所以老百姓的认识比较深。
综上所述,保险的实质性内容还是落在产品条款上,再大的公司,条款规定不赔付还是不赔付,再小的保险公司,条款规定能赔付还是能赔付。所以保险合同要认真解读,任何一款产品在购买前,除了知道的保障的范围以外,一定要清楚的理解不保障的范围。大多数人购买了保险都不太清楚每款产品的不保障范围,这也是发生理赔纠纷,消费者认为“坑”的原因。每款产品都有保障责任范围限制,不会出现什么都赔付的产品,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所以大家要认真解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