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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期也叫冷静期,一般是指在投保人、被保人签收保险单后10天内,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对所购买的保险不满意,都可以无条件要求退保,犹豫期主要出现在长期健康保险中,主险为一年期的险种一般没有犹豫期。长期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不会少于10天。
规定犹豫期主要是突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避免客户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购买决定。由于保险合同中对投保条件、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的表述比较专业,投保人不一定十分清楚,如果销售人员在销售推荐过程中言过其实,投保人很可能受误导冲动投保。在拿到保险合同后如果发现销售人员宣传有误或自己理解有误,选择了不适合自己保障需求的保障产品,投保人、被保人可以要求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应该退还投保人缴纳的全部保费。
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全部保费。该10天即通常所说的犹豫期。
中国保监会规定: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为防止大家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出购买决定,犹豫期无疑起到了缓冲期的作用。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内(某些特定人群、渠道销售的产品有15天甚至更长时间),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通俗讲就是反悔期。
投保人应充分利用犹豫期,冷静考虑自己投保的险种、期限和保障功能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如有不满意处,应在犹豫期限内与保险公司协商、进行变更或要求无条件退保。一旦投保的话,日后再中途退保,将要承受一定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