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失业保险待遇支出项目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和其他费用。
失业保险金指支付给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
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费用。
丧葬抚恤补助费指按规定支付给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用及由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指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指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用于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
其他费用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金,是一次性支付给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补助费。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久?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连续缴费满一年、累计缴费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三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二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六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四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九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满四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十二个月;
5、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及五年以上的,累计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一个月,但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