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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正式下发,明确从2017年6月1日起,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连续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广州的大病医保的报销额度从2017.6.1开始,凡是连续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
据广州的相关《通知》,大病医保的报销额度从2017年6月1日开始最高提至45万元的,凡是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2年及以上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45万元。该《通知》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