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骗人,只有人骗人,具体的保险产品是不会骗人的,骗人的只有保险营销员。 一般买保险的,最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受骗:
1、保费扣除。 保险一般是由保险营销员卖出去的,保险公司会给付一定的佣金给营销员,另外会发生一些其他费用。所以保险如刚刚投保一两年就退保,保险公司会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保险合同我看过一些,没有一定的知识基础和耐心,一般是看不懂的。而保险营销员一般出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因,根本不告诉客户如果提前退保,只能得到保费的一部分,越早退保,扣除越多。于是发生客户退保,甚至只能得到保费一半的情况,于是这些客户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其实保险合同肯定非常清楚地说明了在投保的第N年如退保,要扣除多少费用。营销员不予提示,甚至欺骗客户随时退保,本金无损,或客户未完全理解保险合同,于是造成退保时的反差。
2、10天的犹豫期。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交付保费,保险公司交付保单后的10天内,投保人可以退保,并且得到所有的保险费。遗憾的是,同样是部分保险营销员故意隐瞒这10天犹豫期的规定,客户一般也不仔细看合同条款,于是客户不能正常退保。我最近就知道一个案例,有人向某外资保险公司投保后,感觉不适合自己,要求退保,营销员说不能退,否则要扣除不少钱。这个人就向主管部门投诉,因为在10天内,当然是可以的。主管机关就要求这个保险公司退保,于是这个营销员打电话给客户,说本来是不行的,但在自己的争取之下可以退保。看看,明明是自己在欺骗客户,却反而说成是自己帮了客户的忙。
3、自杀条款。 曾看到一个新闻,说某中西部的农民,在儿子考上大学后,没有学费,于是买了保险后自杀,希望以这种方式为儿子带来大学学费。其实根据《保险法》规定,买保险后,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这位父亲白死了。象这种情况,自然不能说保险公司骗人,因为自杀并非属于保险事故。相反,如果是因为意外事故,或因他人的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就要赔偿。而如被保险人参予犯罪行为受伤或死亡,保险公司要赔了,岂不是怂勇犯罪?
4、疾病险不赔。
在日常生活中,风险都是未知的,所以我们得提前做好预防风险的准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有很多的好处,就寿险来看,寿险就有以下几大好处:
1.给你的生活提供保障,购买寿险可以在你的老年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寿险当中的养老保险可以在你老年时期提供一定的养老金,这样子可以避免“老无所依”,让你的生活可以继续;
2.购买寿险可以让你的老年生活质量有保障,生活水平不会下降;
3.购买寿险可以保值增值,抵御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寿险中的分红险既具有保障功能还具有投资的功能。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需要想清楚你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从而有目的性的选购,切莫人云亦云。
保险的本质就是转移风险,它最大的特性就是保障性,所以在选购保险时选择能够解决你的需求问题的险种,因为合适的就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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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不是骗人的,保险的目的在于提供保障,保险的功用是能抵御疾病、意外、医疗还有养老风险。很多人觉得保险很坑一是没有很好的了解保险,二是被业务员销售误导过,对保险产生了抵触情绪。购买保险要从自身的实际需求出发,购买了合适的保险,才能享受到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