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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同意续保,保险公司从银行扣费了,是可以退还的。
续保自愿,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只有在投保人作出明确的、书面的承诺后才能视为续保合同成立,否则合同未成立,保险公司便无权扣取续期保险费。
保险合同如同其他民商事合同一样,订立时应遵循自愿原则。对于投保人而言,自愿订立保险合同实质上是投保自愿的问题,包括是否投保、向哪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是否续保、投保的险种以及保险费的交纳方式等均应由投保人自由、自主选择。
由于商业保险不同于社会保险,不具有强制投保的功能,因而保险公司应充分尊重投保人的意愿。没同意续保保险公司就从银行扣费,违反了投保自愿原则,不仅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投保人有权要求退回保费。
购买保险之后有10天的犹豫期,在这10天之内退保是全额退款的。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该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即通常所说的“犹豫期”。
犹豫期内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
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
再次,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关于退保损失:
保监会规定,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投保人缴纳的所有保费,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对于投资连结类产品,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保险公司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
续保是保险合同即将期满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延长该保险合同的期限或重新办理保险手续的行为。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同意续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从银行扣费,是可以返还的。
在办理续保手续时,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都可以根据当时的客观情况或需要,适当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或做其他变动。续保的方式有三种:
①另订新的保险合同;
②按原条件订立 “续保证明书”;
③将收取续保费的 “续保收据” 作为续保的凭证,一切条件按原保单。
我国保险业务的续保工作,一般由保险公司于原保险合同期满前通知被保险人,并根据当时投保财产情况和需求,重新订立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