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当出现了某种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事由,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消失,这时候保险合同也就终止了。一般来说,有这几种合同终止的情况:
1. 当保险到期,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合同终止;
2. 投保人或者保险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终止;
3.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履行了赔偿责任,保险合同终止;
4. 投保人存在欺诈、隐瞒等行为欺骗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发现后,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终止。
当保险合同的双方,也就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因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原因,导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不复存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将会终止。
一般来说,保险合同到期,或者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后,保险合同将会自动终止,但也有一些中途终止的情况:
1. 投保人未缴纳保费。当投保人在宽限期内没有缴纳保费,且过了2年的复效期,则保险合同终止;
2. 被保险人死亡或保险标灭亡。像是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合同终止;
3.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约;
4. 投保人在保障期内解除保险合同。
像是投保人提出申请、保险到期、保险公司赔偿后等情况,都会引发保险合同终止。如果投保人想再享有同样的保障,可以再买一份相似的保险产品。
不过投保人要注意,如果是重疾险产品,在发生理赔过后,被保险人想要再买一份重疾险比较困难,会受到较大的限制。如果是欺瞒或者未能及时缴纳保费导致的保险合同终止,再次投保也会有一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