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者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事故的发生概率来确定保险费率,事故发生概率高则保险费率高,反之则保险费率低。现金价值首先是寿险的一种,针对投保人的死亡进行支付,并且在投保人的生命存续期间积累价值,即增值。但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保险费率也必然逐渐上升直到接近100%,这样的费率,不仅投保人难以承受,而且保险也已经失去意义了。为此,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费"的办法,通过数学计算将投保人需要交纳的全部保险费用在整个交费期内均摊,使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都相同。被保险人年轻时,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比实际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费将由保险公司逐年积累。被保险人年老时,死亡概率高,投保人当期交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当期赔款,不足的部分将正好由被保险人年轻时多交的保费予以弥补。这部分多交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每年滚存累积起来,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一种储蓄。
现金价值是保险术语,指人寿保险单的退保金数额。在保险期限较长的人寿保险中,由于采用趸交保费或均衡纯保费制度,保单项下积累有一定的责任准备金,被保险人要求退保时,保险人从责任准备金中扣除一定的退保手续费,余额即作为退保金 (亦称“解约金”) 退还给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趸交保费的人寿保险单可随时提出退保,领取退保金;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人寿保险单,交费满一年或二年后,可随时提出退保领取保险金,这类保险单在退保时能够领取的退保金数额,就是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单,经背书后 (依合同的规定,有时须经受益人同意) 可转让,这种转让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并非更换被保险人。
保险的现金价值指的是投保人在发生退保或者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部分金额,通俗的讲就是客户的保费交到保险公司后会扣除一定的手续费、管理费用、营运成本剩余的部分,一般是过了犹豫期可以退回部分,在犹豫期内会全额退回。
一般来说现金价值会随着投保时间增长逐年增加,一般长期性的保险单在前几页都会有现金价值表,可以看到每年获得的现金价值,如果要提前退保,一定要计算下是否划算,毕竟前期退保损失比较大。
一般前两年退保退还的现金并不多,保险公司承担了各项开支,比如承保制单、代理人手续费、员工工资等等,这个时间段退保损失较大,这里建议大家在买保险前一定要慎重,买了之后就不要退保,防止自己损失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