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人在工作一段时间后会选择辞职,这时您需要将社保转移出去。不过,对于失业保险转移,不少人并不清楚。那么失业保险可以转移吗?这是很多职工想要了解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关系可以随着参保人员的工作地进行转移。
目前,失业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的工作地进行转移,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应当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不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
如果您准备跨省更换工作地,一定不要忘记转移社保,尤其是其中的失业保险。据悉,失业保险转移主要有转出和转入两种情况,它们所需要的办理材料有所区别,其中转出应提供2寸照片、本人户口簿、接收地同意转入的证明和银行账号原件等材料。
转出
1、2寸照片;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3、接收地同意转入的证明和银行账号原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
对于打算更换工作地的职工来说,要想给自己提供良好的失业保障,还需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对此,您要知道,失业保险转移手续并不复杂,虽然它主要可以分为转出和转入两种情况,但都需要用人单位或者是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保机构申请。
转出
单位跨统筹地区成建制失业保险转移或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需转出失业保险关系的,由单位或个人到所属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经核定办理转出后,参保入携带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到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
尽管很多职工在更换工作后会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手续,但在办理过程中,总是会存在各种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您应该注意相关事项。一般来说,失业保险在跨区(县)市转移时,原单位经办人员需要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和缴费卡送往社保机构签章。
一,失业人员跨区(县)市的,需要由原单位劳工(人事)经办人员将原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决定)书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卡拿到参保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章,证明该单位己在该区参加或足额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然后将通知书和个人缴费卡及档案材料一并送交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