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时间 2020-10-26 16:56:25
查看次数 242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劳动合同或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

  (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四)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998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视同缴费时间,与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保险金的计发标准,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的原则,根据本市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水平等情况,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原标准的80%,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按以下标准按月享受医疗补助金:

  (一)缴费不足5年的,为本人失业保险金的6%;

  (二)缴费5年以上不足10年的,为本人失业保险金的8%;

  (三)缴费10年以上的,为本人失业保险金的10%。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住院治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且失业后连续缴费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后中断缴费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到指定医院就医治疗的,可以报销医疗费的70%,但总额不超过本人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住院期间不再按月发给医疗补助金。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一次性发给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因违法犯罪导致死亡的除外),其家属凭失业人员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本市在职职工因病死亡丧葬补助金标准执行。有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按照以下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一)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供养2人的,为死者生前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供养3人及其以上的,为死者生前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死亡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未缴纳的,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作为生活补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具备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受本人户籍限制,按本办法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参加职业培训和接受职业介绍的,可以享受免收职业介绍费和一次减免职业培训费的待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在保证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情况下,按当年实际征缴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5%的比例用于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审核汇总后的实际发生额度,报市财政部门复审后,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出具证明,并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撤销、解散的,由其清算组织或者主管部门向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失业人员依法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可以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也可以由失业人员自行办理。失业人员自行办理失业登记,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须由本人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凭社区开具的失业证明,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按月记发。

  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对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核发《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通知单》。失业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前一个月告知失业人员选择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保管档案。

  职工在同一统筹地区及跨统筹地区迁移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的,失业保险关系及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一并划转,并由转迁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需划转的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含按月发放的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50%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本人提出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办理退休核准手续,同时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移交失业人员档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失业后六个月内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免费职业培训,或者连续两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工作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坑很多,点击专属保险专家1对1解答你的疑问,教你怎么避坑。

AA
THE END
AA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骆驼规划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service@luotuoguihua.com
热门推荐
1
在新冠肺炎的蔓延下,有很多城市的复工时间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延后了,但对于某些企业来说,延迟复工意味着亏本。 为了能够继续经营下去,又或者为了亏得没那么惨,这些企业无奈之下只能选择裁员,一时间失业的人数剧增。 如果失业,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社保可能会断缴,但断缴引来的问题可不小,比如医保没办法报销、影响养老金的领取金额等等,不想面临这些问题的话,可以看看这篇文章。 &nb
2
国内自一月末疫情蔓延以来,停工停产数十日,各行各业均遭受重创,尤其是餐饮、娱乐等依托线下实体消费的产业。 直至三月,国内陆续开始复工,然而疫情又以迅雷之势攻向国外。截止至4月26日,国外已有285万人确诊新型肺炎,战疫当前,经济已然停摆。 可想而知,进出口贸易行业正在历经前所未有的寒冬。 经济衰退,企业受损,失业也就接踵而至了。 4月21日,
3
  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领取失业金需满足哪些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劳动合同或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
4
2017年齐齐哈尔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最新消息
5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北京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怎样的
6
上海大龄失业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
7
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领几个月?和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8
怎么一次性领取失业金?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的范围
9
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2017 失业金领取标准上调最新消息
10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领取失业金需满足哪些条件
最新文章
1
失业保险费率是多少?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按月缴纳(2009年5月更改为2%)。   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
2
有的朋友因为公司倒闭或者是裁员的原因导致自己失业,所以就领取了失业保险,但是在领取了失业保险之后,不知道对于以后是否有影响,因此骆驼保的小编今天就来跟大家聊一聊失业保险领取后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一、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如果在失业以前单位以及本人根据社保法的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在一年到5年之间,那么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2个月。 如果缴纳的时间在5年到10年之间,那么可以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
我们购买的社会保险包括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就是本文提到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是人们在失业的时候,政府给我们的补贴,不过这也是要失业人员亲自去申请的。那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可以领多少钱?接下来,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补助金:符合失业保险规定,单位及本人按规定履行了一年的缴费义务;非自己意愿中断就业;申请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
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领几个月?和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5
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能不能一次性领取?申领流程是什么?
6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缴费比例是多少?如何转移?
7
失业保险查询方法有哪些?如何转移?不足一年怎么领?
8
失业保险费率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如何办理转移?
9
2021失业保险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0
2021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符合条件?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