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而定。情况有以下四种:
一、参保缴费在1年到4年的失业人员,缴费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满1年则多领取3个月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二、参保缴费在5年至9年的失业人员,在领取第四年的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每满1年多领取1个半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三、参保缴费在10年至15年的失业人员,在领取第九年的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每满1年则多领取1个月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四、参保缴费在15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