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失业金可以领几次?
答:1、失业金领取是不限次数,是受期限的限制,具体领取的标准如下:
(1)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失业保险金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每个地区都有多不同,具体以当地实际为准,现在每年各地的失业金标准都会有所上涨。
2、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金后,再次失业的,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限重新计算;
(2)再次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还有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以继续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