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多长时间?依据在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要求,下岗工作人员领到失业保险金限期关键根据下岗工作人员下岗前所属单位和自己总计交纳失业险期限来确认,主要规范给出: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最长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最长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最长24个月。
各地域具体情况不一样,因而主要领到限期依照所述要求融合依据当地失业险现行政策实行。比如成都市失业保险金领到限期要求给出:
1、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满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
4、累计缴费满5年以上不满8年领取15个月;
5、累计缴费满8年以上不满10年领取18个月;
6、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领取24个月。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简易而言就是说失业保险金领到限期最多不超出24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