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从2019年1月1日起,失业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即1440元/月)。
2、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参保,且户籍地在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90%。深度贫困县指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
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三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6、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
7、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重庆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