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唐山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关系转移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纳入医疗保障等材料同时办理接续医保关系手续,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按照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享受医疗保障。
2.按照规定可将应为下列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并发给其本人:
①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3个月以内的;
②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回原籍的。
符合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照其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计算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数额,随同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上述发给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的失业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出具其个人(姓名)参加基本医保或居民医保、新农合医保的证明及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