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调剂金的调控作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按照省下达的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任务,淮安市人社、财政两部门及时下发文件,分解各区任务,市本级合计上缴2016年度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1033万元。
据悉,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是省按一定比例筹集、专项用于全省各地发生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需要支付的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救济金,以及用于全省各地完成省下达的失业保险基金筹集额、并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后不敷使用时,对其缺口部分进行适当调剂的专项资金。
近年来,我市每年都严格按照省里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确保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