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的护理费

时间 2020-10-26 16:49:27
查看次数 245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工伤赔偿中的护理费常识,包括概念、分类、计算标准公式和相关法规。

  【阅读导航】

  一、护理费的概念

  二、护理费的分类

  三、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五、护理费计算公式

  六、相关法规

  【正文】

  一、护理费的概念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二、护理费的分类

  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1.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1.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1.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1.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三、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1.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 的规定计算。

  1.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3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2.1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2.2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3.1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3.2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3.2.1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 司法解释第32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认定赔偿权利人确实需要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3.2.2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例如,受害人在此期限内康复已无需护理,或者在这个期限未满时受害人就死亡的)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不负返还的义务。

  4、护理级别

  护理级别是确定护理费数额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而护理级别又是由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 情况决定的。

  4.1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4.2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4.2.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

  4.2.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

  4.2.3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4.3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

  具体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在多大的程度上恢复了生活自理的能力。当配制了残疾辅助器具后,当时能够不同程度地恢复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其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级别也相应较低,护理费相应减少。

  4.4护理级别

  依照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工作制度》的规定,应根据病情或残疾等级分为四级,即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工伤保险坑很多,点击专属保险专家1对1解答你的疑问,教你怎么避坑。

AA
THE END
AA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骆驼规划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service@luotuoguihua.com
热门推荐
1
  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
2
  今年以来,襄阳市襄州区精心编织工伤保险“安全网”,探索建立“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 “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范畴,截至目前,全区已有252名 “老工伤”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了工伤保险 “安全网”之内,确保 “老工伤”待遇今后有保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襄阳市襄州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组成工作专班,
3
  一、中风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②意识消失;   ③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④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①日
4
死亡工伤赔偿标准2019:死亡工伤可以赔偿多少钱
5
建筑工地施工人员保险有哪些?怎么买?
6
石城县为工伤致残人员贴心服务
7
误工费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吗?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误工费
8
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指定的工伤保险缴费率有异议应如何办理?
9
肢体瘫以肌力作为分级标准划分为几级?
10
手指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一览
最新文章
1
对于上班族来说公司都会为大家购买社保,但是大家却不知道工伤保险跟商业保险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区别,一般来说社保里面都是包含有工伤保险的,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一、工伤保险的原则有哪些 工伤保险指的是劳动者,因为工作或者是规定的特殊情况之下,遭受到了意外伤害,或者是因为患上了职业病,从而不能够继续的工作,以及因为工作而死亡,那么劳动者或者是他的
2
工伤保险有哪些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因工受伤的员工在医院进行治疗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就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如果伤情较重、或是日常生活就业所需,经过相关部门确定,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牙等辅助器具,但这些都是限额支付的。   2、伤残待遇   员工因工受伤,被鉴定为一至十级残疾时,按照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3
一、建筑工地施工人员保险有哪些? 一般来说,建筑工地施工人员保险主要有两种,即建工险和团体意外保险,建工险一般是根据劳动合同或工程合同的成本计算保险费,是匿名投保的,也就是说,施工现场的工人数量和保险费的多少与此无关,另一个优点是建工险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合同的保险期限相同,简单地说,只要项目尚未完成,保险就会持续;团体意外险主要保障范围是工地、宿舍及两地之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这类意外保险一般费用
4
工地工人可以买保险吗?工地工人怎么买保险?
5
延安市2016年度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调整
6
襄阳将下调工伤生育保险费率 新规从10月1日起执行
7
宜昌市全面调整工伤、生育两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8
人社部:2016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调低新消息
9
2015荆门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10
2015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双降:官方释疑费率降低不会影响相关待遇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