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 足不出户就,具体如何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缓解参保群众生产生活压力,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扩大失业补助金申领范围,使各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阿克苏地区人社局了解到,为确保失业人员应保尽保,地区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足不出户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据介绍,申请人可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下载安装“新疆智慧人社”APP→进入认证注册→进入业务办理,根据系统指引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地经办机构利用本地业务经办系统比对核实失业人员的参保信息、失业状态和失业原因。对未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且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根据其参保缴费年限先行发放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据介绍,用人单位已到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保手续,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发放。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建设施工项目按项目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同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不影响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可以通过参保信息系统校验用人单位是否断保来确认失业人员的状态,无须失业人员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对失业人员有参保缴费记录,但因信息系统、存储手段落后等原因,短时间内难以确定失业原因的,失业人员可自述失业原因并做出书面承诺,在公示3个工作日后,向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对失业人员承诺不实导致的错发,经办机构可及时停发并依规追回;对拒不配合的,按规定纳入社保失信黑名单。
若失业人员对失业原因有异议,并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经办机构可依此证明确定失业原因。也可利用12333服务热线、网上信箱等方式了解咨询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