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的办理流程
广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法
【办事机构】:广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区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新设立单位、机构或团体
【咨询电话】:020-12333
办理规定:新参保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要提供什么资料?
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
3、《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备注】:除《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登记表》其余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经办人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携带上述资料到广州市社保局或区分局办理手续。
【补充说明】
社保登记证不慎遗失需补领或者到期重发只要携带参保单位的书面报告一份或者到期的旧《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广州市社保管理中心或区管理中心办理补领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