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属及中央驻赣企业,省直及中央驻赣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4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调整的人员范围和调整时间
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