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伊始,新一轮养老金上调窗口再度开启。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将迎来16连涨,城乡居民养老金有望继续上调,多地已在酝酿具体方案。与此同时,2020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迎来关键年,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再谋新突破,多项重磅举措蓄势待发。
据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谋划中,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职业年金投资管理办法或加速出炉。2020年年内将继续上调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养老金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金投资将全面收官,备受关注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步入全面发力期。
继2019年我国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涨5%之后,2020年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或将迎来16连涨,养老金上调方案已在酝酿,或于近期加快出台。
今年1月1日起,多省份已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方案,缴费档次、个人缴费上限等方面呈现新变化。有分析指出,2020年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将迎来16连涨。
那具体怎么调整?
最新内蒙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方案,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内蒙古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200元至7000元共12个缴费档次。本着多缴多得的原则,城乡居民可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进行缴费档次的选择。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主任科员皇甫若来介绍:“这次实施意见对原来缴费档次进行了调整,把最低缴费档次由100元调整为200元,把最高缴费档次由3000元调整到7000元,调整中减少了1500元和2000元两个缴费档次。”
在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中,确定了五项任务。皇甫若来介绍:“一是完善待遇确定机制,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个人缴费标准档次调整以及补贴调整三个机制,还有个人账户的保值增值。通过这些规定,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