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有关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通知(琼人社规〔2020〕3号)

时间 2020-10-26 20:35:55
查看次数 197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有关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调整、确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有关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保障适度、统筹兼顾、平稳过渡”的原则,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二、调整办法

      (一)伤残津贴的调整

      1.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Z1=S×(G×70%+X×30%+C1)(G、X、C1≥0)

      其中:Z1——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人均调整额。

        S——上年度全省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

        G——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

        X——上年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1——综合调节系数。

  原则上C1=0,当G×70%+X×30%的值低于当年全国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保险金总体调整水平时,通过C1补足。

  一级伤残津贴调整额为Z1的110%,二级伤残津贴调整额为Z1的105%,三级伤残津贴调整额为Z1的95%,四级伤残津贴调整额为Z1的90%。

      2.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其办理退休手续前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参照当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调整额的85%和75%确定。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Z2=F×(G×40%+X×60%+C2)(G、X、C2≥0)

      其中:Z2——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调整额。

        F——上年度全省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

        G——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

        X——上年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2——综合调节系数。

  原则上C2=0,当G×40%+X×60%的值低于当年全国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保险金总体调整水平时,通过C2补足。

      (三)生活护理费的调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生活护理费随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本通知下发前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应比例的不作调整,并逐步统一到本通知规定标准后再统一调整。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确定

      原则上按上年度我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40%确定:停工留薪期内每人每天50元;超出停工留薪期后继续住院的每人每天25元。

    

  三、支付渠道

  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伤残津贴补差金额,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并按相关规定追偿。

  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起算月份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每年调整一次。调整起算月份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间初次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不参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五、组织实施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每年定期公布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全省上年度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数据。

      (二)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全省上年度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全省上年度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全国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保险金总体调整水平、全省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有关数据确定后,根据本通知规定的计发办法合理确定具体调整金额,并向社会公布实施。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各项待遇发放到位,强化待遇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四)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29日

更多社保常识,点击专属保险专家1对1解答你的疑问,教你怎么避坑。

AA
THE END
AA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骆驼规划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service@luotuoguihua.com
热门推荐
1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及地址一览表_合肥劳动保障办理指南 小编收集并整理了有关于合肥劳动保障相关办事服务指南,有兴趣的朋友请看下面的内容。   合肥劳动保障办理指南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及地址一览表 序号 单位 投诉举报 地址 1 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3536315 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
2
  厦门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带齐申请报销所需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3、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3
  西安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西安如何办理社保补交   1、2006年10月17日省社保办《关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操作意见》陕社保函(2006)字126号   与已参保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且一直自该企业连续工作的临时人员,可最早从1986年10月起,参照劳动合同制工人缴费办法,按照当时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补缴(本息),按实际缴费年限计
4
i厦门有什么功能?
5
厦门医疗救助有没有对病种的限制?如何申请厦门医疗救助
6
最新济南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是多少?2016济南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7
2020河北省中人养老金补发通知 河北中人养老金补发什么时候兑现?
8
新农保交1000元60岁拿多少钱?2020年农村养老金领取标准一览
9
河北省中人养老金补发通知:2020河北中人养老金补发什么时候兑现?
10
社保一档、二档、三档缴费分别需要多少钱?
最新文章
1
其实现在上班的人都肯定会缴纳社保的,而个人是不是也可以缴纳社保呢,个人如何缴纳社保?个人缴纳社保怎么退保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这个问题,同时告诉大家个人如何社保缴纳,怎么退保等等。 一、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其实如果说个人要自己缴纳社保的话,也就只能够缴纳养老金跟医疗保险等这两部分的,而缴纳的社保具体流程主要如下: 个人要缴纳社保的话是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来上社保的,也就是养老保险和医疗
2
社保作为国家政策福利,大家对它基本都不陌生吧。政策规定大家只要在工龄交齐15年社保,老了可以领一笔养老金。这有利于民众的,毕竟年老时侯的生活状况谁能保证呢?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退保,今天我们就来讲讲社保如何申请退保?能拿回多少钱? 一、社保退保需要什么资格 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社保除了几种特殊情况外,是不允许提前退保的,它和在保险公司买的险种性质不一样。允许提前退保的情况有出国定居、重复缴费、
3
我们都知道商业保险有自愿性,因此无论是投保还是退保,只要消费者自己愿意承担保费或者保费损失,都是可以自己决定买与退的。相对应的社会保险是有强制性的,配置是如此,那么社保退保是否可以呢?社保能退保取出来吗?我们能取出来多少钱呢?来看看文章解读吧! 一、社保能退保取出来吗 社保属于国家强制推行的福利性保障制度,有公益性,属于全民都可以参保的一项基本保障,那么它能不能退保取出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退保
4
社保有哪些种类?社保能退保取出来吗?
5
个人可以交职工养老保险吗?个人交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多少?
6
员工退保网上办理流程,公司办理员工退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7
深圳社保退保怎么办理?深圳社保退保需要什么条件?
8
社保退保流程怎么操作?能退多少钱?
9
医保可以申请退费吗?怎么退医保?
10
职工养老保险退保能退吗?能退多少钱?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