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2020 中小企业社保补贴有哪些?
山西公布疫情期间养老失业工伤社保费优惠政策20问
1、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是否出台了社保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答: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企业抗击疫情,保障经济有序发展。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如: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7号)。另一类是纾解企业经营困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主要有: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税总函〔2020〕33号)等文件,为企业减轻负担,抗击疫情做好政策保障。
2、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是否出台了社保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答:疫情发生以来,我省积极行动,先后推出了各项社保费减免缓缴政策,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明电〔2020〕6号)、《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12号)、《关于山西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0〕14号)等文件,落细落实各项减费降费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有序发展。
3、企业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的险种有哪些?
答:根据现行政策,企业可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的险种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
4、我省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我省出台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免、减、延、缓四大类。
第一是“免”。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或以雇主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部分不予减免。
第二是“减”。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部分不予减免。
第三是“延”。2020年1月至3月,全省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可以分别延迟三个月缴纳,无需申请。
第四是“缓”。2020年4月起,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5、我省哪些类型企业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
答:(1)我省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或以雇主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
(3)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4)参保单位补缴减免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免政策终止后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