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河北省2020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多少?
7月8日,河北省冀人社发[2020]19号:《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年养老金调整范围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国发[1986]26号、厅发[1985]67号、厅发[1986]340号、劳人薪[1985]22号和劳人险[1983]3号等文件规定,企业按照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2020年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继续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元。
二、挂钩调整。
1、按照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按照本人2019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退休退职人员倾斜;
2、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继续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30元,
3、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照国家文件及我省有关规定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4、对1998年9月30日冀劳〔1998〕65号文件实施前,企业因工负伤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退休并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养老金的人员,本次调整增资额达不到148元的补足到1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