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你的基本养老金又增加多少?
日前,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7月31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截至目前我市退休人员1至7月上调的基本养老金已全部补发到位
8月1日起将按新标准发放
此次调整涉及我市企业退休人员31.6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8.57万人
据悉,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5年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
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
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挂钩调整
根据退休员工的社保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在上述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计算增加。
■适当倾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
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
年满90周岁60元。
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